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背景
依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共青团南京市委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委办发〔2017〕70号)的精神,为积极推进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大力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现全市所有街道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全覆盖工程。根据南京市共青团改革方案的要求,今后要加强团的基层工作力量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重点支持范围,每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到2020年形成一支100人的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
(二)主管部门(单位)职能
项目实施主体为共青团南京市委员会。
(三)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计划完成配备50名专职青少年事务工作者,按照每配备一名专职青少年事务工作者,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的标准,申请安排青少年事务社工补助专项资金100万元,全部来源于财政资金、分别于9月支付了60万,11月支付了30万,12月支付了10万。
二、绩效评价组织实施
(一)评价目的
积极推进我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大力培养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现全市所有街道配备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全覆盖工程。形成一支由“团干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组成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队伍,依托区、街道、社区等建立的青年之家服务站承揽和办好青少年事务。打造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梯队,建立配套政策、制定管理模式、健全运行机制,探索出一套符合我市发展需要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及工作开展的经验和模式。
(二)评价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对外招聘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聘用愿意投身公益、热爱青少年工作、专业知识扎实、工作能力较强、具备社会责任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形成一支具有一定规模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有人做、做得实。
(三)评价方法
1.确定岗位职责
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是共青团联系青少年、服务青少年的重要基层工作力量,作为街道(镇)团工委书记的工作助手,其主要职责是:落实共青团系统的各项工作任务,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工作,维护青少年群体权益;通过联系社会组织,找准优秀社会项目,做好社区工作对接;整合利用社区各方资源设计开发有创新性的青少年素质拓展和能力提升项目等工作。各团区委牵头各街道(镇)团工委对其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联合考核,考核完成情况与薪酬绩效挂钩。
2.明确任务分工
团市委负责对全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进行业务指导、专业培训、工作督查和表彰奖励。各团区委负责本辖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招聘选拔、人员调配、任务分解和工作考核,并委托各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办理人事聘用等相关手续,在日常考核中占70%比例。各街道(镇)团工委是负责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的直接管理机构,负责人员岗位实训、任务落实和日常管理,在日常考核中占30%比例。
3.抓好队伍建设
建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培养机制,鼓励优秀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竞选社区两委会班子成员;鼓励通过基层的历练及自身努力积极报考公务员;鼓励和扶持有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领办、创办服务青少年的社会组织。加强工作考核力度把好用人关,对试用期满的拟聘人员以及合同到期后的续聘人员要充分听取群众评议,做好组织考察工作,考核合格方可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合同为每两年一签。
4.建立薪酬体系
为全市各街道(镇)配备1名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相关费用由政府财政出资,其中市级财政先按2万元/人/年拨付,其余部分由区、街(镇)财政协商拨付,确保其待遇不低于6万元/人/年,并根据其工作成效及岗位资历参照其他社工逐年提升工资待遇。配套制定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落实奖励措施,形成有序的竞争机制。
5.配套阵地建设
依托街道(镇)或社区已建立的青年之家、希望来吧等青少年阵地开展工作。也可依托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协会、青少年维权类组织等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相关软硬件资源开展工作。
6.项目运作模式
根据2017年团省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江苏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明确政府可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清单共计8大类29项业务,全市各团区委、街道(镇)团工委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有选择、有侧重的开展工作,打造特色型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点。
7.加强宣传引导
普及和宣传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意义、方法及效果。加强问题青少年社区矫正及弱势青少年帮扶工作,开展思想引导、习惯养成、个案帮扶、助学帮困、家庭矛盾纠纷化解、创就业指导、婚恋交友等服务工作,加强对网吧、酒吧等娱乐场的日常监督与工作宣传。塑造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人员专业形象,提升社会地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外部环境,逐步形成“党政高度重视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群众逐渐关注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社会不断支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的良好局面。
(四)评价组织实施
1.组织领导机构
成立南京市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团市委书记室成员担任,组员由各团区委书记及吸纳部分优秀青少年社会组织负责人共同担任,并在团市委社会联络部设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工作。
2.导师顾问团队
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家、高校社工专业教授、相关部委办局人员及实践经验丰富的社工组成导师顾问团,对相关工作进行跟踪指导。
三、绩效评价情况
(一)评价结果(得分情况)
(二)绩效分析
1、项目绩效目标评价分析
根据共青团改革方案的要求,加强团的基层工作力量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重点支持范围,各区每个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到2020年形成一支100人的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队伍完成全市青少年专职社工全覆盖工程。
2、项目执行评价分析
根据南京市青少年事务社工实施方案,2018年1月完成动员部署工作,2月中旬完成试点申报工作,2月下旬—3月上旬完成第一批20人的推荐选拔工作,3月下旬完成人员培训工作,4月—6月完成第一轮工作推动,8月开展中期评估,10月完成第二批30人的推荐选拔工作,12月完成年度评估总结。
3、项目产出及效果评价分析
各街(镇)社工配备数量,是否按照年度计划实施部署,完成50人的配备目标。各街镇根据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按进度推进工作,完成人员选拔、培训、评估和总结,分年中完成量和年末完成量两次考核,年度完成率100%。,全年活动开展场次120场,全年服务青少年5500人次,100%青少年事务社工联合基层青少年服务组织和公益机构合作开展活动。
各街镇社工开展活动在省级市级媒体中进行报道8次,推选2个优秀案例,进入省、市级项目申报并获选,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100%。
形成一支由“团干部+专职青少年社工+志愿者”组成的人才队伍,依托区、街道、社区承揽和办好青少年事务。
目前在岗的青少年事务社工还存在工作能力不强,流动性大等问题。
四、评价建议
进一步跟进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提高。
五、报告附表(评价指标体系打分表等)
| 一级 | 二级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解释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设 立 (20) | 项目
| 项目立项必要性 | 健全 | 项目立项依据是否充分完整,是否有配套改革方案,是否符合群团改革精神或实际民生需求。 | 3 | 有无配套改革方案 |
| 项目立项可行性 | 合理 | 调研是否充分完整,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可行。 | 3 | 有无实施方案 | ||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健全 | 项目的申请、设立过程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3 | 有无申请表 |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科学 | 项目所设定的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的相符情况。 | 3 | 有无考核细则 | ||
| 资金 | 资金投向范围合理性 | 合理 | 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充分合理,与年度工作计划活动方案以及绩效目标完成具有直接关联。 | 4 | 考核细则中有无资金考核项 | |
| 资金分配方式合理性 | 科学 | 资金分配方式是否科学精确,与绩效目标完成具有直接关联。 | 4 | 考核细则中有无资金分配测算依据 | ||
| 管 理 (30) | 财务 | 单位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各街镇社工工作的财务制度是否健全,以及对资金规范使用、安全运行的实际执行情况。 | 10 | 工作总结中有无财务制度执行汇报内容 |
| 项目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是否建立健全,用以反映和考核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顺利实施的保障,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情况。 | 10 | 有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 |
| 信用 | 有无失信记录 | 健全 | 项目实施单位有没有发生过各类失信记录,并确定失信记录的责任者是青少年事务社工。 | 10 | 每受投诉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产 出 (25) | 项目 | 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配备数量 | 50人 | 各街(镇)社工配备数量,是否按照年度计划实施部署,完成50人的配备目标。 | 5 | 50人为满分,每少1人扣0.1分 |
| 工作方案推进率 | 90% | 各街镇根据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按进度推进工作,完成人员选拔、培训、评估和总结,分年中完成量和年末完成量两次考核。 | 5 |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
| 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场次 | 100场 | 各街镇社工围绕共青团职能工作开展活动,全年活动开展场次或次数不少于100场。 | 5 | 每4场计1分 | ||
| 青少年事务社工服务服务人次 | 5000人次 | 各街镇社工围绕共青团职能工作开展活动,全年服务青少年人次不少于5000人 | 5 | 每服务1000人计1分 | ||
| 与公益组织合作情况 | 90% | 青少年事务社工联合基层青少年服务组织和公益机构合作开展活动。 | 5 | 每合作一次计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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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宣传力度 | 5次 | 各街镇社工开展活动在省级市级媒体中进行报道。 | 10 | 每报道一次计2分 |
| 效 果 (25) | 项目 效益 | 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提高 | 2个 | 以专职青少年事务社工工作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提高,发掘并推选优秀案例,进入省、市级项目申报并获选。 | 10 | 每一个成功申报的项目计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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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对服务对象开展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0%以上 | 5 | 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